我是一个研究粉丝文化的学者,同人文学是我研究的重要范畴之一。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懂得什么叫作“同人文学”,所以我在跟别人解释这个词的时候会偷个小懒:“同人文学,就是用别人的故事梗概、人物和背景,重新构思创作自己的故事。写作者都是原作的粉丝。就像《金瓶梅》那样,或者《故事新编》。”对于中国文学史有基本了解的人一般在这样的解释之后就能迅速明白“同人”一词的含义,但若是把这样的偷懒解释当真,并凭空号称“《三国演义》就是《三国志》的同人,一不小心混成了名著”的话,就只能说是文学史的门外汉了。   就像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指出的那样,大量明清白话小说都不是署名作者以天才一己之力创作而成,而是通过长期民间口头传统和表演传统逐渐演化定型而来的。如果说《三国演义》是《三国志》的同人的话,按照同样的逻辑,《水浒传》当然也可以说是《大宋宣和遗事》的同人,可是这种说法多少有些无节制扩大化的意思。民间文学里的集体创作自然是某个故事的不断演化,都有一个最初的版本,然而这和当代网络上的二次写作毕竟相去甚远。   民间集体创作到底算不算同人,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另一件事情:“同人”一词究竟该如何定义?这定义的难点,首先就在于“同人小说”所描述的一系列文本,其文本自身并没有太多共同点。它们的共同点在于这些文字都是基于另一些文字写成的,也就是说,定义这类文本的特点存在于文本之外,这就要求比较复杂多面的定义方式。美国学者Busse和Hellekson在她们的论文选本的序言中归纳道:同人小说(Fan Fiction)一般从宽泛到严密,有四个层次的定义。第一,所有的民间集体创作,都算同人,按照西方传统的惯例,可以上推到《荷马史诗》。第二,以现存文字的再创作为始,这可以算上中世纪的罗曼史。第三,在“作者”意识定型,资本主义版权意识开始出现的时候,例如对简·奥斯丁小说中的故事、人物和社会的再想象和再创作,就可以叫作同人。第四,如果同人小说以写作和分享的社群为标志,那么对亚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进行的读者重新创作就称得上是同人小说了。第五,也是英语学界如今对“同人小说”一词心照不宣的提法,指的是成规模体系的亚文化为形态,以西方媒体作品为核心的粉丝文化中出现的改写作品,也就是当代的粉丝圈中流通着的同人文学,如《哈利·波特》或者《神探夏洛克》的二次创作文字。   由于大多数英语学界中对“同人小说”的定义过于狭窄,而且植根于西方历史和文化语境中,因此,这种定义在中国的讨论中尚不足全部采信。在目前,对“同人文学”这个概念进行讨论并严格界定的论著并不多见,流行文化、亚文化对同人的讨论和正统精英文学对古代的经典小说的研究似乎井水不犯河水,两不相干。然而,我们完全可以看出,这两者并非毫不相关,甚至可以说某些层面上极度相似。西方如此,中国也一样。那么,“《三国演义》是《三国志》的同人”这个说法是否就是被压抑的历史事实呢?   在讨论这个说法的时候,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在于,英语中“fan fiction”这个词到1944年才出现,“同人文学”更是一个和原意已经出现相当偏差的词汇,那么我们把概念倒推到前现代,推到古代神话传说,是否合理呢?的确,很多新的概念和范畴出现之后,人们会将这些概念反向归纳,把历史上的一些文化现象纳入其中,有时候还反向创造出传承的传统出来。当下中国的粉丝社群同人写作传统的直接来源影响是日本漫画界的同人创作。然而中国文学史上的二次写作很常见,比如说白话小说的“续书”传统,《红楼梦》风靡的时候,曹雪芹的爱好者们创作了无数的续书,想象这个故事的结局,光是较出名的就有十多种。近现代文学史上二次创作也很常见,例如清末民初的“拟旧小说”,又称“翻新小说”,就是将古典小说中的人物和故事放到当下的政治文化环境中来。吴趼人的《新石头记》里,贾宝玉从《红楼梦》的世界中直接穿越清末社会,又深入乌托邦的“文明境界”,看到红楼中的甄宝玉建立的救中国的前途何在,欣喜不已。这就是典型的用古典小说的人物抒发自我的情怀了。五四时期的类似二次创作也很多见,自然也包括我上面提到的《故事新编》。无论是当时的高雅文学(以五四传统为代表)还是通俗文学(以各种类型写作为代表),都有戏仿其他文本的写作出现。然而这些写作虽然都可以广义上归于“二次写作”“重写”,但是它们从严格意义上并不是当代网络同人小说的先祖。   回到《三国志》的问题,中文粉丝圈中的“历史同人”算得上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范畴,例如在英语世界中就不存在这个同人亚类型,而是把所有历史或者当下真实存在的人物相关的同人写作都列入真人同人RPF中去,而中文的历史同人和真人同人一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类别。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粉丝同人写作中将历史文本和小说文本混淆的倾向。一方面中国古典小说传统和史传传统有分不开的渊源,另一方面,成型的大量文字所构建成的历史,很容易让人产生历史就是文本,和小说没有区别的感觉。然而,基于历史写就的小说是不是同人小说,这本质上还是同人的定义问题,不管它是不是以史传为最早的原型。   其实归根结底,如果“同人小说”只能依靠文本外的关系(不管是文与文之间的联系,还是文与人之间的联系)才能定义的话,严格的高雅与低俗之间的分野并无必要,但混淆历史渊源,将一个时间空间背景过于切实的概念不加区分地加诸古人身上,就有些胡闹了。我认为,同人文学一词不宜扩大到任何民间集体写作,虽然我们必须承认两者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也许是历史联系,也许是人类共同的某种创作欲望的联系)。当然,因为“同人”一词至今没有较好的定义界定,所以说“《三国演义》是《三国志》的同人”也并非完全不行,但是,这句话后面包含着一系列并未得到公认的假设和推论,乍一出口未免耸人听闻。我不反对别人耸人听闻,但前提是先把“同人”按照这种假设和推论定义妥当。(作者:郑熙青) sealnews02

《西游记》里的南瓜

September 19, 2016 0

《西游记》第十一回:十殿阎王同意放唐太宗还阳,太宗非常感激,说,我回阳世,无物可酬谢,唯答瓜果而已。十王喜曰:“我处颇有东瓜、西瓜,只少南瓜。”太宗说,我一回去即送来。于是,招募到刘全,让他“头顶一对南瓜,袖带黄钱,口噙药物”,到阴司给阎王送南瓜。阎王非常高兴,收下南瓜。憺漪子在回前批云:“一对南瓜,能值几文?”(黄周星点评本《西游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55页)嫌送的礼太便宜。张书绅说,太宗用两个南瓜,换了二十年阳寿——真是划算。所以,他就瞎猜说:广东有菠萝蜜,类似南瓜,其重有数十斤,结自树上,又甜又美;此卷南瓜大概就是。(张书绅评本《西游记》,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41页)就是说,张书绅认为刘全进南瓜,太不可思议,应该是比较贵重的瓜果,于是就想到菠萝蜜——实际上他对菠萝蜜也所知不多。为什么让太宗给阴司进南瓜,确实是耐人寻味的事儿。   刘全是“头顶一对南瓜”,它只可能是两个南瓜摞在一起,南瓜是圆形的才好顶着。由此形状,我们知道这个品种的南瓜是美洲南瓜。就是万圣节经常被美国小孩用作道具,在上面挖几个洞当眼鼻口装鬼的那种圆瓜。(Webster’s New Explorer Desk Encyclopedia,说南瓜有两种,源于美洲,见该书,2003年版,第1148页)   我们大致考查一下南瓜从外夷进入天朝的历史。因为它不声不响,着处开花,很不起眼,所以历代植物学著作对它著录不多。1578年,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完成。该书第二十八卷菜部有南瓜,说南瓜种出南番,转入闽浙,今燕京等处都有种植。结瓜正圆,大如西瓜,皮上有棱如甜瓜。一本可结数十颗,瓜的颜色有绿、有黄、有红。经霜后收置暖处,可留至春天。南瓜子像冬瓜子。南瓜肉厚色黄,不能生吃。吃时要去皮、瓤,煮熟,味如山药。   李时珍还说:元代王祯《农书》中说到浙中一种阴瓜,宜阴地种之,秋熟,色黄如金,皮肤稍厚,可藏至春,食之如新。怀疑这阴瓜,就是南瓜。李时珍说的阴瓜见王祯《农书》之《百谷谱集》之三蓏属“甜瓜”条下,没说不能生吃,自是甜瓜变种,不是南瓜。成书于1273年的《农桑辑要》比《农书》时代稍早,有西瓜、冬瓜,无南瓜。成书于1330年的《饮膳正要》,也有冬瓜、西瓜,无南瓜。活了106岁的老寿星贾铭,本是元人,入明后尚在,著有《饮食须知》,其中则有“南瓜”条:“味甘,性温。多食发脚气、黄疸,同羊肉食,令人气壅,忌与猪肝、赤豆、荞麦面同食。”似乎也不是我们所说的南瓜。   可以说,对南瓜最早著录且有详细形态描绘、性能说明的是《本草纲目》。但此后的相关书籍,并未步武《本草纲目》。1621年刊印的王象晋的《群芳谱》“西瓜”条下,附有“北瓜”,形如西瓜而小,皮色白,甚薄。则是西瓜别种,并无南瓜。(伊钦恒《全芳谱诠释》,农业出版社,1985年,第125页)1639年刊行的《农政全书》,是在徐光启死后,由陈子龙整理而成,它也未著录南瓜。这是非常奇怪的现象。王象晋我们不去说他。徐光启是个关心农事、风气开通、地位崇高的人,应该注意到当时的学术风向,接触得到《本草纲目》,也应该关注到南瓜这种外来的物种在中国由南向北的蔓延推广,而且是肯定看过《西游记》的——在《辟释氏诸妄》一文中,他提到“孙行者毫毛变化”!(《徐光启诗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391页)遗憾的是,《农政全书》中南瓜的空缺,表明徐光启似乎对此视而不见。我们真不知道当他读到《西游记》中刘全送瓜的段落时,心中有何感想!   1708年成书的《广群芳谱》,是对《群芳谱》的增补。该书卷十七,加入南瓜,基本上是移录《本草纲目》。此后南瓜就成为植物学著作里的常客,并对其性能、功用不断加以充实。如1765年刊行的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第八卷:“《(本草)纲目》南瓜主治,只言其补中益气而已。至其子食之脱发,今人以为蔬,多食反壅气滞膈,昔人皆未知也。”又引人言:南瓜瓜蒂坚牢不可脱,昔人曾用以入保胎药中,大妙。《慈航活人书》言南瓜瓤治汤火伤。1848年刊印的吴其濬《植物名实考》卷六:《本草纲目》始以南瓜入菜部,如今处处种之,南瓜能发百病。北省志书列东西南北四瓜,东盖冬瓜之讹。北瓜有水、面两种,形色各异。“《曹县志》云:‘近多种此,宜禁之。’番物入中国多矣,有益于民则植之。”吴其濬看到的大概是康熙时的《曹县志》。地方官禁止种南瓜,可见南瓜17世纪在中国有些地方,尚是新异物种;一些人不识不知,不放心它,不信任它。那种忐忑的心理,类似于我们今天对转基因技术处理下的物种、产品。这种胆怯和保守,实是数见不鲜!甚至1936年版的《辞海》还说:南瓜,结实颇大,其形不一,普遍作扁圆形,有棱成数纵沟,其色或黄或红,供陈设用;普遍使用者为番南瓜。(《辞海》,中华书局影印版,第471页)就是说,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那种刘全所进的南瓜,多还是作为赏玩之物,像潘金莲说的花木瓜一样,空好看(《水浒传》第24回)!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在豫西南乡下外婆家,我们那里吃的南瓜都是青黑色、带花纹,长长而圆,一头弯曲,叫作bian瓜,正好印证《辞海》所言。   假如我们把刘全进瓜的时间定在《西游记》定本出现的时间——1595年,那时南瓜刚从美洲大陆,经过南洋,进入中国不久,只有《本草纲目》曾经著录。它是那么新异,以致阴间的阎王钦点此物叫阳世君王进奉。那也是可以理解的,并且显得意味深长,充满游戏精神。 sealnews02